基金名稱 |
工銀瑞信平衡養老目標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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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簡稱 |
工銀平衡養老三年持有混合發起(F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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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01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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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起點 |
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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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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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類型 | 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 | |
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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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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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 |
蔣華安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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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定 |
根據《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本基金的風險評級為中風險(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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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目標 |
在進一步分散投資風險的要求下,通過均衡配置各類型資產,獲取風險調整后的較好回報,力爭實現超越業績基準的長期穩健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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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含QDII、香港互認基金)、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港股通投資標的股票。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及股票期權等衍生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含QDII、香港互認基金)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60%。本基金投資于港股通投資標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50%;本基金所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中載明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或最近四個季度定期報告披露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中樞為50%,其中權益類資產向上、向下的調整幅度分別不得超過5%及10%,即權益類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40%-55%。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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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中證800指數收益率×50%+中債新綜合(財富)指數收益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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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作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標風險系列FOF中的平衡產品,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中基金、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資港股通投資標的股票,還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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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分配政策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權益登記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通過紅利再投資所得基金份額將合并至參與分紅的份額中,其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與原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如有多筆份額明細參與分紅,則紅利再投資份額按比例分攤至各筆明細;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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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